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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接触就没有责任?不!

南昌交警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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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
发生交通事故
一定是开车撞了其它的人、车或物
可是明明没有发生碰撞却要承担责任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下面
就和各位说说这类特殊的交通事故
“无接触交通事故”!

“我又没碰到他,你们找我干啥?”
“啥?还要我担责任?”
对没错!

无接触≠无责任


案件回顾

    山东淄博,在国道205线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泉王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205线路口处遇绿灯向东通过路口时,被同向的孙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倒并碾压,致罗某受伤。      根据现场的情况和物证显示,事故当事人仅为骑电动自行车的罗某和货车驾驶员孙某。但在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后,发现另有缘由。
     监控显示:罗某正常行驶的中,对面有一三轮车逆行而来,而非机动车道已经无法容纳一辆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并排,无奈之下,罗某因躲避逆行的三轮车而被同向货车撞倒。
     经查,三轮车驾驶员陈某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于10月31日被查获。


看完这起事故
是不是发现
一次图方便的违法行为
却让一个人面临生命的危险
遭受一次无妄之灾
而图方便的三轮车驾驶员陈某
也为他漠视法律的做法
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划重点!
车辆之间没有碰撞接触
也可能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有一种交通事故
叫“无接触交通事故”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碰撞”不是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导致交通事故。


1

什么是无接触事故


 顾名思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当事双方没有发生物理碰撞的一种交通事故形态。

     例如在路上,前方车辆在没有打任何转向灯的情况下忽然变道或加塞,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碰撞,猛踩刹车或打方向造成后方车辆事故,前方车辆也要负事故责任。这就是无接触事故中比较常见的一种。

案例

2022年8月2日14时许,一辆大型货车左拐时未及时有效礼让,致使另一辆直行银色轿车紧急避让时冲出道路后撞上了信号灯灯杆停在路边,车辆受损严重,人员受伤。

根据监控视频和双方当事人描述:两车虽未直接发生碰撞,但大货车左转弯通过路口,与直行通过路口的银色轿车避让举动存在因果关系。

最终,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大型货车驾驶人李某左转弯通过路口时,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银色轿车驾驶人刘某因通过路口未降低行驶速度确保安全,负次要责任。

2

“非接触交通事故”如何来划分责任?



8月15日7时48分,刘某驾驶的鲁RC***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菏泽市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路与人民路口时,为躲避由北向西右转弯的吴某驾驶小型轿车摔倒在地,事故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后,吴某认为双方车辆并未发生接触,与他无关,便驾车驶离现场。经查,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吴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取决于驾驶人有没有过错行为过错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同时,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多的是两轮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然,如果骑车人存在违法驶入行为,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那么如何避免这类无接触事故呢?
文明守法出行
无论是机动车
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经路口请务必
减速慢行、多观察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遵纪守法、文明行车,
就能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来源: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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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李欢

编辑&排版:周国庆 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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